处理程序
检查车辆-接受,审查-遵守法规,收集和存储相关材料,并输入信息-费用-签发和颁发许可证
申请条件
(1)机动车已在此注册城市(从其他省市转移到该城市的机动车辆除外);
(2)当前的机动车所有人地址在该城市的行政区域内(申请搬迁的人除外)。
(3)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注册的机动车申请进入本市的,应当遵守本市的环境保护规定;
(4)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申请材料;
(5)申请对于小型和微型乘用车(申请搬迁的人除外)的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当地城市乘用车配置或更新确认通知;
提交转让登记申请书
(1)当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代理人是代理人,则必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如果代理人是单位,则还必须提交处理者的身份证明书),并书面授予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原产地证明;
(7)对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放宽证明》或者海关批准的转移证明;
(8)使馆(领事馆)的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给非使馆(领事馆)的单位或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9)对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书,车辆和船舶税款交纳或免税证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书;
(10)小型和微型乘用车已转移或转移到该城市,并且必须提交该城市的小型乘用车配置或更新确认通知;
(11)如果将汽车转移到该城市,则还应提交汽车档案。
不准转让登记的情况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无效;
(2)机动车与车辆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3)在海关监管下的机动车,海关没有解除监管或者未批准转让的;
(4)机动车处于抵押登记备案期;北京车牌过户
(5)机动车涉及未经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
(6)在检查有效期后未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
(7)机动车原产地证书已被更改或记录在机动车原产地证书中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
(8)机动车的使用寿命从《机动车强制性报废标准规定》;
(9)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行政执法部门封锁或扣押;
(10)机动车被盗;
(11)对于小型和微型乘用车的过户登记,机动车所有人没有有效的当地乘用车配置或更新指标;
(12)其他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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