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不能转让给他人。
转让车辆时,车牌号将被取消,但车主在转让或报废车辆后可以在新车上使用原始车牌号。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在机动车转让或者注销登记之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新购置的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公室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申请使用原机动车牌照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北京车牌
(1)应当在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拥有人拥有原始机动车三年以上;
(3)处理了涉及原始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规和交通事故。
可以转让车辆,并且不允许牌照。
转让车辆需要车辆和双方向车辆登记牌照管理办公室申请处理权。
车辆转让要求完成车辆违章事故并完成车辆程序和文件。
转让车辆所需的程序包括:
1、卖方身份证的正本和副本;
2、买方ID卡的原件和副本(公共所有者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购车发票原件或最后转账发票的正本及副本;
4、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牌照正本及副本;
6、机动车必须在场,转让费一般为〜元,最高不超过1元。最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转帐手续。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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