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某些规定的通知》。公安部“关于的实施”本着“有关问题通知”的精神(《公共交通管理》第2号),本着汽车报废标准的精神,非运营乘用车和旅游乘用车以及延迟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使用9个席位(包括9个席位)的非运营乘用车(包括轿车和越野车)已使用15年了。达到报废标准后必须继续使用,不需要批准,通过检查后可以延长使用寿命,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检查。如果超过20年,则将从21年起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北京车辆报废
2、使用9个座位以上的旅游乘用车和非经营乘用车10年。达到淘汰标准后,需要按照当前规定的程序继续使用它,但是使用寿命可以延长不超过10年。每年将使用报废的旅游乘用车的使用推迟4次;推迟废止使用9个座位以上的非运营型乘用车,每年定期检查两次,超过15年,从第16年起每年检查4次。
3、营运公交车的使用寿命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仍需要继续使用的公交车,应按照现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将废料的使用期限推迟不超过4年:每年将其定期检查的使用期限延长4次。
4、在对上述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时,在一个检查周期内连续进行三次检查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车牌和驾驶证》的要求。
5、商用车向非商用车的转换和报废,应当通知所有人。非商用车辆向商用车辆的转化应按照规定的运营车辆使用期限(8年)全部报废。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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