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方希望将已注册的车辆转让给外国,则该方在办理手续时需要出示其身份证。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户口,则该方需要在北京出示居留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北京车牌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移出机动车管理所管辖的,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机动车登记证出具之日起三日内报告。接受日期背书更改,撤销车牌和驾驶执照,签发有效期为30天的临时驾驶执照,并将汽车档案移交给汽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驾驶汽车牌照有效期内向居住地的机动车管理所申请转让。
申请转让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档案,并将机动车进行检查。机动车进境时已经通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交接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书。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车辆,检查车辆识别码摩擦片,审查有关证件,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上加盖转让信息,核发车牌号,并驱动认证和检查标记。
第十八条转让已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的,现任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所在地的车辆管理办公室申请转让登记。
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涉及该车辆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19条申请过户登记的,现有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进行检查,并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1)身份证件当前机动车的所有人;
(2)转让机动车所有权的证明和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放行证明》或者海关批准的过境证明;
(6)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具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证书。
如果当前的机动车所有人居住在车辆管理办公室的管辖范围内,则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在确认后的一天之内确认汽车,检查车辆识别码摩擦膜并审查提交的证书和凭证。接受申请。撤回车牌和驾驶执照,确定新的机动车牌照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上注明转让项目,并重新签发车牌,驾驶执照和检查标记。
如果机动车的现任所有人的住所不在机动车管理所的管辖范围内,则机动车管理所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4)身份证明书是指:
3、居民身份证明,即“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对于居住在临时居民中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证和临时居民证;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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