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父子俩能否在北京过户?
2005年,当有剩余车辆时,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剩余车辆可以向未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登记。
根据《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在本市登记的客车超过两辆的,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剩余车辆可以与配偶变更登记或者过户登记,乘用车的子女和父母未在本市登记,且受让人不需要指标证明文件。
第二十五条《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中,车辆过户注销登记后,原车辆登记车主死亡或者单位注销登记的,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无效,任何人不得代为申请更新指标。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要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截至2008年9月,北京一人名下两个车牌只能更新一个指标。
2008年6月1日,北京版发布了《北京市客车数量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客车数量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新政同时推出“一人名下多车管理方案”。
根据新政策,每人最多只能保留一辆客车指标,但允许将登记的剩余车辆转让给未在本市登记的客车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应当指出的是,配偶、子女或父母的亲属关系期限必须为一年或一年以上。
非本市户籍乘用车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者转移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他们是“户籍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京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
4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的非户籍居民;
5、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在本市缴纳近5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户籍居民。
2、 与登记车主的亲属关系已持续一年。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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