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转让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报废的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
(6)对于需要在监督下销售的大型乘用车,中型以上货车和其他商用车辆,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检查记录表办理地点:
(1)在机动车所有人销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
(2)使馆(领事馆),外国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在车辆管理办公室的总部
自动报废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1)国家实施了强制性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根据报废汽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用途,制定报废标准,应及时报废报废的机动车,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动车。 ped标准可能不会在道路上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等商用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拆除。
1、报废标准
《机动车强制性报废标准规定》(2)第4条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必须强制报废注册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将其出售给报废机。废旧汽车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除,销毁,并将废旧汽车登记证,车牌和驾驶证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
1、达到本规定第5条规定的使用寿命;
2、修理和调整后,仍不符合国家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
3、修理,调整或采用后,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在检查有效期到期之后,连续三个汽车检查周期都未获得车辆检查标记。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
1、小型和微型客运出租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
2.租赁乘用车15年;
3、小型长途客车10年,中型长途客车12年,大型长途客车15年;
4、公交乘用车13年;
5、其他小型和微型乘用车10年,大中型乘用车15年;
6、特殊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乘用车禁止使用的乘用车(大型车除外)已经使用了20年。
8、三轮车辆,具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卡车已经使用了9年,具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卡车和小型卡车已经使用了12年。危险品运输卡车已经使用了10年,其他卡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已经使用了15年。
9、具有货运功能的特种作业车已使用了15年,无货物使用了。
10、全挂车和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 12年来,其他摩托车已使用13年。
对于小型微型出租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制定比上述服务更为严格的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生活。但是,小型和微型乘出租车,汽车不得小于6年,普通三轮车不得小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小于11年。
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寿命限制。
汽车的使用寿命开始日期是根据注册日期计算的,但是如果注册程序自出厂之日起未完成超过2年的时间,则根据离开工厂的日期。
第六条改变其使用性质或转让其注册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其使用寿命并报废:
1、营运乘用车和非营运用乘用车之间的转换应为营运乘用车。但是,如果将小型和微型非营运用乘用车和大型非营运用乘用车转换为营运用乘用车,则累计使用寿命应为根据本规章附件1所列公式计算,且不得超过15年;
2、根据更严格的使用寿命互换和报废不同类型的乘用车;
3、小型和微型出租车乘用车和摩托车必须根据使用情况从其注册所在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转移出去。
4、将危险货物的卡车和半拖车改装为其他卡车和半拖车时,应按照危险货物的卡车和半拖车的规定将其丢弃。
对于本规定要求的使用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机动车辆,不得使用,转让所有权或从注册地的市政行政区域移出。
第七条国家指导和报废达到一定里程的机动车。
已达到以下行驶里程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其出售给报废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除和销毁。法规,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和驾驶证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北京汽车报废
1、小型和微型出租车乘用车60万公里,中型出租车乘用车50万公里,大型出租车乘用车60万公里;
2、租赁行驶60万公里的乘用车;
3、中小型旅游客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旅游客车行驶60万公里;
4、公共汽车乘用车行驶40万公里;
5、其他小型和微型乘用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商用乘用车行驶500,000公里,大型商用乘用车行驶80万公里;
6、特殊校车行驶40万公里;
7、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和大型非营运客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客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非营运客车行驶60万公里;
8、小型卡车行驶500,000公里,中型和轻型卡车行驶60万公里,重型卡车(包括半挂车和全挂车)行驶70万公里。危险货物运输卡车行驶40万公里,配备多缸发动机的低速卡车行驶30万公里;
9、特种作业车辆和轮式特种机械车辆行驶500,000公里;
10、摩托车行驶100,000公里,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公里。
2、报废过程
各个地区报废车辆的过程可能略有不同。以北京为例:
1、
①北京注册车辆的加工条件;
②符合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车辆。
2、所需材料
①《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转让申请表》;
②“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3、与车辆有关的文件
①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
②车主身份证的正本和副本;
③“报废的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④机动车检验记录表。用于校车,大型乘用车,中型及以上卡车以及其他需要监督的作业车辆。
4、处理程序
①报废申请书
机动车所有人应将其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带到机动车拆解营业部门填写《机动车暂停,恢复/取消登记申请表》的工厂,在确认车辆的独特性并确认交付程序的正确性后,机动车拆解厂应当接受该车辆并签发拆解厂
②确认车辆
瓦解工厂将检查车辆信息并在地区分行确认车辆。被发现是抢劫,抵押或事故逃生工具的车辆,它将通知相关处理部门。如果车辆不存在,警方会根据法律法规对大型乘用车,大型卡车和其他作业车辆的销售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销售监督后保存照片, 《恢复/取消注册申请表》和《监控车辆的独特性确认表》》签署并填写被拆除工厂的销售监督帐户
③执行取消程序
在被拆除工厂整理完文件和材料后,前往区域分局办理注销手续,区域分局将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决定书》。
④处理完成。
拆解厂向机动车所有人颁发《废车回收证书》,并将《北京市公安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提交给拆解厂。机动车的所有人。告知他们有关程序,例如取消道路养护费。
5、车辆报废地址
北京瓦解厂经销网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
《机动车强制性报废标准规定》第4、5、6和7条。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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